发布日期:2025-04-14 03:57点击次数:130
2021年3月1日
“袭警罪”被正式写入刑法
有力地维护了人民警察的执法威严
最近
广宁一女子深夜以身试法
两度进入派出所闹事
暴力袭警
等待她的将会是怎样的后果?
基本案情
近日,廖某酒后与其丈夫发生争吵后来到广宁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值班室,随后肆意乱扔派出所内的物品并辱骂民警,期间多次实施暴力击打民警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某派出所的正常办公,直至当晚9时30分左右,廖某在其父母陪同下离开派出所。
数分钟后,廖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后折返该派出所继续辱骂、拉扯民警,并破坏派出所的物品,严重扰乱单位秩序。经多次警告无果,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广宁县公安局,在带离过程中,廖某拒不配合并且实施更大程度的暴力行为攻击民警,使得多名民、辅警受到抓、咬、踢等不同程度的损伤。
法院判决
被告人廖某无视国家法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廖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侵害、妨碍。暴力袭警不仅侵犯了民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还严重损害法律权威。本案是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给试图暴力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自觉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一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切勿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